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愛情是一種命名,迷戀是命名還來不及發生的時刻。──張惠菁《你不相信的事》

捷運上翻著這本書,很假掰的文青習慣,特別是在南方的捷運上,十分格格不入的感覺。又尤其是在我一身不怎麼文青的打扮,書就塞在滿是口袋的短褲旁,穿著夾腳拖的雙腳,黑的提醒旁人,眼前這個人是運動員。看到字的瞬間,慣性的拿出手機,打上那行字,從Plurk要轉發Twitter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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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Aug 01 Sat 2009 17:52
  • 認真

P和H,說我做事是認真的。比方說,認真寫字、認真拍照、認真待人、認真看書。被稱「認真」,還有些不習慣。那是對從小記錄在聯絡簿上的「漫不經心」、「上課不專心」的反擊,也是抹掉父母從小到大對我作事態度負面印象。除了寫字、拍照,真正認真做的事沒幾樣,可是一旦是對人,就沒有辦法不認真起來。

認真的戀愛,所以自以為是的緊抓不放,搞得遍體麟傷。認真的交朋友,有時候變成自以為是的認真。認真的學說再見,卻什麼也學不好。忽然我說:「那我不要那麼認真好了。」她們說:「還是要認真啊!你就是認真才有現在的你啊。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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媽媽提起一個她從小到大的朋友,後來嫁到台北,變成了台北人。變成台北人的意思,不是變成那種形容詞上的台北人,而是名詞上的,因為居住在台北很久,所以變成台北人。不過,那是字面上的意思。她跟我說的,其實不是「台北人」而是生活上的習慣。

她說,芒果的盛產期,有回,她訂了兩箱給A阿姨。宅急便、貨到付款,想說怎麼三四天過去,A阿姨都沒有來電說收到沒,就給她打了電話,結果A阿姨說早就吃完了。又一次,A阿姨回鄉,跟媽媽約要出去吃飯,媽媽在家等著,但A阿姨沒消沒息的,她也打了電話給A阿姨,A阿姨跟媽說她在車上,正要北返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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小學的時候,隔壁座位的男孩叫王建智,打打鬧鬧過了一整年,我很喜歡他。小學的時候,有一個女孩叫李榮珮,就算練到黑帶,我也不怕,硬要跟她幹架,但我也很喜歡找她玩。小學的時候,有一個忘記名字的女孩,只跟我,一起跟男孩玩。小學的時候,有一個漂亮的女老師叫林燕秋,不知道何時消失在眼前,我也很喜歡她,還有常常會出現的另一個男老師,很帥,也是我喜歡的老師。

國中的時候,有一個同學,玩足球架,被活活壓死,說是人工呼吸時,壓出大量的血。國中的時候,有一個很帥的男孩叫王浩漢,搬到北城唸書,後來考上成功高中,再後來也沒聽說過。高中的時候,不知道聽誰說,有個國中的同學因為騎車,來不及二十歲就車禍死掉,到現在我都還記得他的笑,有虎牙的笑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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戀人間總有一些彼此之間的用語。是彼此的暱稱,或是一些帶點小可愛的語言表情,又或者是生活的習慣、對話的方式,以及言行舉止,只有戀人才看得見的樣子。時常一閃神,便會發現自己前一個動作像誰、說話的方式是誰、打字的時候用字是誰愛用的。每個戀人的樣子不一樣,自己也就跟著改變,或者習得那些他們的習慣,一點點加一點點。偶爾太時常提起誰,就會有人問:「你還念念不忘啊?」其實只是恰好太過習慣那樣的生活方式,不小心在其他人面前表現出來而已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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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城的捷運經常是因為要到某個地點,才被拿來使用。百貨公司、觀光景點、車站,再不然就是因為他方來客,相約的定點。也有那種因為上了小摺的不收費的制度,以及天天都可攜單車入站的便利,也讓不少人拿來作為交通的工具。若非這些因素,我城的捷運倒是時常被居住在這個城的人嫌棄。

列車的行走方式,時常被拿來比喻為人生。每站都有上站的人,每站都有下站的乘客,每個人到達的地點不一樣,誰會在哪裡遇見誰都說不定。那些風景一一拼湊,就是一列捷運流動的生命。跟人一樣,每天不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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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Jul 27 Mon 2009 23:36
  • 留言

還沒有部落格前,幾乎每個網站都有留言版,供人寫意見的、給回應的、問問題的。個人式的網站服務開始後,每個人擁有與網路上其他人對話的機會,留言版就是一個對話的開始。一開始,留言版上的互動,總是客客氣氣、必恭必敬的,慢慢的有了更多因為留言而熟識、碰面的網友,留言版的內容也開始變成更為頻密的交流,再後來演變的,會是聊天、搶頭香那種,或者再更嚴重的,變成對文章的叫囂、嗆聲、打筆仗。但多數人的留言版是空盪的,偶爾小貓兩三隻,偶爾還想自己的地盤到底有沒有人來過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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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Jul 26 Sun 2009 23:48
  • 一直

這是今天在噗浪寫的一句話:
人如果一直覺得自己悲情,就會悲情一輩子。

再補幾句: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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聽樂團唱歌是一件神奇的事,鼓聲、吉他、貝斯、KeyBoard……音樂很多種,聽起來也很不一樣。十幾歲的時候,很多人就聽樂團、玩樂團,嘴上掛著「要練團」這件事,就像是很特別、很另類的事。聽樂團的,就總是搖頭晃腦的從你面前經過,也看不起你聽那些百萬銷售的音樂。身邊沒人聽團,也就沒有那種同伴的影響,可以跟著搖頭晃腦。學生時期也沒像別人生活那樣多彩,最多最多是聽著別人不大聽的、冷門的流行音樂。直到遇見B。(對,B翻轉了我大部分的世界,遇見B以前,我不是長成現在這個形狀的!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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有時候不是那麼愛說話的。人多的時候、不熟的時候,或者只是沒來由的因為對不上話,所以也就不能應答上幾句,乾脆保持安靜。喜歡一個人,大概是因為很難遇見可以理解「不想說話」的人,或者是連「只想安靜」都不知道是什麼的人。幾回在公開的場合,非說話不可的那種,漫不經心的與人應對,點頭、搖頭、大聲的笑,一來一往,十分熱絡。一抽離那個場域、對話的人一離開,竟發現自己疲累不已。

說話不只要看對象,還需要有體力。說話的內容嚴肅的需要腦力,鬼扯的需要體力,偶爾碰面聊天的要靠記憶力,還有那種不知道要講什麼,卻硬要對話的,就必須要想像力。最奇妙的說話方式,是各說各話,但在內容上還能彼此有著交集。最讓人害怕的談話內容,是你完全沒有興趣,也暗示過停止話題時的對話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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媽媽說,那是她的嫁妝,娘家窮,只給得起一台偉士牌,嫁給爸爸後,那便是他倆代步的工具。不知道這輛偉士牌後來怎麼消失的,只記得十幾年前爸爸還騎著必須報廢的車在街上跑,那時不知是寶很多人愛著,也就沒問車到哪去了。

偉士牌的聲音很大。早上聽見它噗噗噗的聲音越來越小,就知道爸爸出門了,會開開心心的頑皮一下,傍晚聽見它噗噗噗的聲音越來越大,就趕忙的收拾散落一地的雜物,正經八百的坐在書桌前,讀書、寫字。爸爸回來了,彷彿將家裡變成另一個天地那般,有條有理、要守秩序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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部落格的興起至今,幾個年頭,出了些名人,多了些頭銜加上「部落客」的人。那些冠上「知名部落客」、「美食部落客」、「XX城市部落客」的寫字的人,原先應該都沒料想到,這個世界會因為寫字、拍照、畫圖,就能在網路上竄紅,然後出書、上節目、接代言。而些真的竄紅的人,經過主流媒體強力的放送,成為人人羨慕的行業,這也讓人們以為搖根筆桿就能餵養肚皮那麼容易,或者讓人輕易的覺得,只要擁有部落格,就像是擁有無限的吸金(睛)能力那般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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咖啡店的老闆一早就開了門,上回到來時,他說快要休息了,很少見著那麼間咖啡店,是像上班族那樣,日出而作,日落而息。沒多聊,就是輕輕幾句,打打招呼,問著喝些什麼。頭一回走進,喝的是黑咖啡,老闆磨完豆,還將咖啡粉遞上,聞香。手沖咖啡是它的特色,也是少見的。

晨起出門辦事,帶著電腦,心想要返家再出門,有些麻煩,就來他的店。他問:「一個人來嗎?」我點頭。拿起menu,要了一杯有奶的咖啡。戴上耳機,開始工作,他問:「要糖嗎?」我微笑點頭,他問:「要加肉桂還是可可嗎?」然後抱歉的說自己問題太多,我微笑的說著:「可可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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行前的兩天,還在猶豫「到底要不要去」。人多向來是不太能面對的狀況,笑著好?站著好?坐著好?說話好?不說話好?戴帽子好?穿襯衫好?想了那麼多,究竟什麼好?我不知道。對人群的恐懼症,不是人多,而是怕失誤。說話說多了,會慌,在陌生人眼前的一舉手一投足,都讓人感到不安。而眼前的人,也不是陌生人。若是陌生,反正他也記不得你做了什麼事,就是那樣半生不熟的,你忽然就會亂了分寸,焦慮了起來。

就連認識好幾年的朋友,太久沒見,都會出現這樣的焦慮感,更別說幾乎沒見過面,或是八百萬年你沒跟他說過一句話,或者你根本沒有follow他的人。那種焦慮,是不知道手腳要放在哪裡的那種。不知道為什麼,好像連在北城工作時也會這樣,你總害怕你不是最好的,你總擔心你不是別人所期待的,你總想「幹,我也想做自己」,卻在站出去時,手腳的無措漏了餡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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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Jul 19 Sun 2009 22:48
一個星期來不斷疲累的睡覺。作息亂了些。
決定好好的進房睡覺,待明早來醒來,調整作息。
晚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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又過了十二點。僅寫一些。

那是一瞬間的感動,在那一刻,那些片段裡。
總要有那麼一些溫度,暖著,
是一瞬間,就是一瞬間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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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Jul 17 Fri 2009 23:36
  • 樣子

每個人都擁有自己的樣子,親切的、可愛的、溫暖的、善感的……
每個人都擁有自己的樣子,冷漠的、距離的、機敗的、討厭的…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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看不懂《小王子》,可能是翻譯的關係。怪彆扭的書。遇到那種彆扭的翻譯,書就讀不下去。永遠就停留在蛇吞了大象那一頁,或者是把大象畫給大人看的那一段。什麼玫瑰、星球,只要翻到給大人看的大象,就再也沒有讀過。所以這樣我心裡就沒有小王子了?

有一次朋友拿了一本書,意念跟小王子差不多,他說他每看一次都要哭一次,拿過來讀,讀完還給他說:「哪裡可以哭?」他搶了回去,搖搖頭,好像我是外太空來的,跟他不一樣,所以看不懂。我要他解釋給我聽,但後來他沒有,我們也沒有再碰過面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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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Jul 15 Wed 2009 23:55
  • 生活

越來越多的事情擠向本來就擁擠的生活,突然開始正視起關於「生活」這件事。開始懂得生活是有一年秋天,我覓得的那個工作,準時上下班,一分鐘也不拖拉,晚間六點坐在家中的電腦前,一直到深夜,約莫六個鐘頭的時間,足以讓人好好「生活」。那時的經濟條件不好,只能回家上網、看電視,或是乾脆下班不回家,逛書店、在街上亂晃,或者有閒錢時看場電影,再不然就是回到家裡玩Online Game。

那時我常想,這樣漫無目的的人生,何時才能中斷?每天花那麼多的時間在閒晃,好像很不應該。但是從那個工作之後,我開始了瘋狂的加班生活。或許很多人會覺得,一個上班族九點上班、八點下班很正常,或許有些人是九點、十點、十一點,甚至更晚才下班,但他們從來不覺得自己「沒有生活!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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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Jul 14 Tue 2009 21:27
  • 耳洞

摸了摸左耳的耳環,突然想起穿耳洞的那個夏天。它們是送給自己的生日禮物,在北城人來人往的公館,終於鼓起勇氣讓人在身上打洞。也不怕痛,也不怕破相,就怕體質過敏,傷口無法癒合。坐在小攤的椅子上,攤販的小姐搓了又搓,一槍、兩槍,耳朵破了兩個洞。「痛不痛?」許多人問。我答:「不痛,但是你最好不要讓它爛掉,不然爛掉會痛死你。」因為體質的關係,那兩顆洞約莫爛了快半年,才能真的隨心所欲的戴上耳環。其中一洞後來還是陣亡,黏成了一塊肉。

小時候總聽人說,穿耳洞破了相,下輩子要當女人。因為這個禁忌,閃避了幾年,只要穿耳洞的念頭一起,就又為此打消念頭。有很長的時間,不是怕當女人,想那來生連人都不要當,太過辛苦。那年夏天是想,管他下輩子是什麼,穿了再說,誰知道來生為人,會不會是個好命人家?又會不會是個倍受疼愛的女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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