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和H,說我做事是認真的。比方說,認真寫字、認真拍照、認真待人、認真看書。被稱「認真」,還有些不習慣。那是對從小記錄在聯絡簿上的「漫不經心」、「上課不專心」的反擊,也是抹掉父母從小到大對我作事態度負面印象。除了寫字、拍照,真正認真做的事沒幾樣,可是一旦是對人,就沒有辦法不認真起來。

認真的戀愛,所以自以為是的緊抓不放,搞得遍體麟傷。認真的交朋友,有時候變成自以為是的認真。認真的學說再見,卻什麼也學不好。忽然我說:「那我不要那麼認真好了。」她們說:「還是要認真啊!你就是認真才有現在的你啊。」

那我可不可以放棄那些讓我難受的認真?像是那些我很努力搞懂的社會學專有名詞,那些我很想要對得上話所以買回來讀的書。像是那些永遠認真對待擺放在心上但你卻時常為他們難過的人。像是永恆的覺得你待人好是有目的、有企圖的人。

但是我不會放棄寫字跟拍照。還有每天早上都讓我生氣到抓狂的貓。

我想我確實是對某些事情太過認真。那些很多人無法理解的笨。

我要放棄我的認真。永遠的!

(好吧~做得到才有鬼!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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