愛情是一種命名,迷戀是命名還來不及發生的時刻。──張惠菁《你不相信的事》

捷運上翻著這本書,很假掰的文青習慣,特別是在南方的捷運上,十分格格不入的感覺。又尤其是在我一身不怎麼文青的打扮,書就塞在滿是口袋的短褲旁,穿著夾腳拖的雙腳,黑的提醒旁人,眼前這個人是運動員。看到字的瞬間,慣性的拿出手機,打上那行字,從Plurk要轉發Twitter。

一號男人在籃球場上,奔跑,他無視他的身分,毫不在意的下了場就要大吼大叫;一號女人在課堂解說那些不會的課題,輕輕一揮像敲開了你的腦袋,瞬間你便通達了一些難題;二號男人不顧眼前的那些惡少,挺著胸就是要悍衛起他的孩子;三號男人意氣風發的走在操場的籃球架邊,他處理每件事的細節,細心的照顧著炙熱夏天裡,一個個新生的枝芽。

一號女孩她寫字、讀書、聽音樂,那字有魔力的喚著他人的眼,不由自主戀上字,或者讓她攻下心裡的一塊地;二號女孩她抽菸、讀書、教書、也書寫,側著臉望向遠處,找不到她眼光聚焦的點,卻發現她側臉很美,爾後讓她抽菸坐你旁邊、站要站你右邊,就連擁抱,也要從側邊;三號女孩她讀書、寫字還拍照,她瞼上寫著的純真、善良,似乎喚醒你心裡最寶貝的真,你毫不防備的,顯露出那些大人世界無法被理解的行為。

最神奇的,是一號男孩。他抽菸、喝酒、說話、上網。他有一點點二號女孩的側臉,有一些些三號女孩的純真,或者也有一點點一號女孩字的魔力。我始而相信,某些人格特質裡,我無從抗拒。

讀著張惠菁的字,終於找到愛情與迷戀之間的距離,有些竊喜。它將我無法言說的,用簡單一行說明,以示證明有些情感談不上愛,就是簡單的迷戀而已。但它也讓我深深的相信,不論是誰,都是迷戀而已,那有些悲傷。

張惠菁這篇文字最後的結尾是這樣:「迷戀起始自對一個人突然乍現的愛慕,最終卻成了與自己的關係。」

或許後來結束彼此愛情的關係,是因為它本來就該留待不被命名的命名,因為冠上了愛情,所以關係宣告終止。但或許更有可能的是,你始終都假迷戀、愛慕之意,行愛情之實,才會一次又一次的,命不了愛情之名,也續不了迷戀的美麗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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