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擅和陌生人說話,在在書店工作以前。總是默默的與陌生人相互交會著,不說話、不交談,連眼神的交會都有些閃躲,好像多看一眼都會多透露什麼。一直到在書店工作以後,每天不得不,得面對來來去去的陌生人,喜歡建築的C,喜歡繪畫的H,喜歡心理的B,喜歡文學的S,還有那些喜歡張愛玲的、吳爾芙的、村上春樹的,或者喜歡偏門別類的那些人,日子一久,他們各自有了名字,我們有了互動,開始幫他們留意那些書,開始有著節慶的祝福,或者幾句簡單的問候。
在北城,和人的互動,總會有種距離,特別是像這種書店認識的、半生不熟的。要稱為陌生人,好像太生疏,要當作朋友,又過於熱切,獨獨稱著的,是最不喜歡的那個字眼,「客人」。好像非得把彼此的關係在一定的軸線上,才知道如何與人相處,特別是在那樣的城市,有著莫大的保護色,你向前一步,他就往後,他向前,你又退縮,有時總想,「陌生人」這個位置,說不定更適合彼此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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坐在桌前,在清空的書桌前,寫了一封信。自從E-mail方便以來,要人寫信好像是件十分困難的事,特別是長信。還沒有電腦前,同學間畢了業寫信,互說自己的生活,分了班、唸了什麼書、遇見了什麼人。有了電腦以後,BBS上打信,E-mail一個個加,起初還會跟剛認識BBS上的朋友當筆友,寫寫手寫信,寄寄照片那種年少閒閒沒事的郵寄,後來開始有即時通、電子賀卡,每個人的E-mail帳號多得像垃圾一樣,也真的都在收垃圾,寫信的就更少了。
前年剛回南部的時候,丟掉了很多東西,就是跟同學的信、賀卡沒丟。拿起來讀的時候,還不禁會發出驚叫,原來我與誰寫過什麼樣的信,跟誰討論過什麼樣的事情。總會有年少時的幼稚念頭冒出,偶爾還會不小心的在心裡咒罵自己的年少,或者不經意的笑了起來。
有了E-mail,也沒有讓人更愛寫信,因為即時通訊的存在,能夠線上馬上解決的,大概沒人想寫E-mail。那些像是電影《電子情書》的那種情節,也只有在E-mail剛出現,即時通還沒那麼方便以前。那時我與情人也寫信,除了手寫信之外,我倆每天往返的信件,少說都在兩千字以上,一來一往,主旨要想、E-mail的背景要挑,有時還要加上一段midi,好顯示那封信件的心情。有時,還貼了幾個gif檔,好讓內容看起來不那麼死板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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爸爸是騎單車出意外過世的,就在貼完這篇文章的隔天,一年前的早晨送進加護病房,躺了十四天,就走了。十二歲以前騎單車,是為了一種權利的象徵,小學生被規定不能騎單車到校,總是把車停在校外,有事沒事跟同學炫耀。十五歲以前騎單車,是為了從一個地方到下一個地方,只是一個移動的工具。十八歲以前騎單車,是因為還沒能到法定年紀,不能跨上摩托車,只得以單車代步。二十歲以後,也沒多騎乘,只有在電影《練習曲》風潮前,跟情人買了台單車,說是為了健身,也為了騎騎美麗的永和河濱。
還在永和時,在河濱騎單車時,是一種舒服的感覺。那幾年河濱車道已規劃的十分完善,頂多就是還在擴建,往河的另一頭一直延伸。我與情人,午後騎著單車,閒晃。那時騎車的人不多,三三兩兩的,我們不只騎單車,也帶著籃球,到河的那頭的球場,動一動投投球,好似閒瑕用不完的上班族。
後來有一回,我自永和過橋,經台北車站至中山區,再由中山區經新生南路到師大,再由師大往公館方向,最後回到永和,再從永和過橋至新店,再由原路返回,回到永和。脫離上班族後,那是第一次如此長征,雙腳發痛了一個星期,也沒再碰單車。而其中一輛單車,也在《練習曲》帶動的單車熱之下,不翼而飛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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