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讀RSS時,讀到一個人寫給另一個人的情書,在部落格!我想起我的情書!寫給別人的!但我更想起,別人的情書,被我陳封在光碟片裡!不占硬碟空間,也不再問起何時才能把它們丟到垃圾桶。

她在一個清晨翻牆進我們屋裡!打手機沒人應,她在樓下大叫我的名字,連名帶姓。我以為是夢裡的討債的人叫喊聲,還在床上縮瑟了一下!誰會這樣正經八百的喚我!而且急促?我起了身!知道不是討債的,到前院問:誰呀?她報上名字!我讓她等等,穿上外衣外褲,下樓給她開門!她是情人社大的學生!我國中小同校不同班的同學。

我搖醒情人,說她來了,要她起來看看,畢竟這麼早,這麼急促,應當有事找人商量,還是交給我的人生導師,她的社大老師的我的情人來抒發會好點!她說分手了,一夜沒睡從對方家火速離開,北城她無住所,大清早想到我們!便來到門前,怎知我和情人作息混亂,清晨剛睡,應該正沈!手機也叫不醒。

她秀出手上翻牆的擦傷,笑著說自己的傻,就像接下來嘲笑自己的戀情那樣!我跟情人說我餓了,出門買早餐,順便幫她兩帶回來。待我回家時,她正說到激動處,慌亂的無語倫次,沒有理智的說著:我不要失去他,他要我做什麼都可以!語畢,拿起手機,說要打電話給對方,要跟對方道歉,要他留下來!

我遞飯糰給她,她說不要,我又換上豆漿給她,說多少吃些東西。她自始至終都沒有哭,但那大概是因為我們在她面前,還是想要撐著,不讓眼淚掉落。倒是像她這般失控,我還是第一回見著。一直到過午,我們得忙碌,問她要不要上樓躺躺,想必一夜未眠,又這樣撐著快要崩塌的心,應該需要張床,好足以讓身體放鬆,看心會不會好過一點。

我電腦沒關,她問我是不是可以借她收信。我說好,看她俐落的開起信箱,移動滑鼠,我便轉身出房。情人說,莫許,讓她待個幾天,這樣子讓她一個人在外,也諸多擔心。

我說好,如果她要待下的話。後來,她待了幾天,跟著我們作息,在我們的書店裡,上網、看書、上MSN、或者我們有空,陪她聊天。一直到深夜。那些天,她總是想找人說話,分散注意力。我們待著,直至她必須回到南方,才不得不跟她說,要她照顧自己,失去戀情的安慰人人都會,只是身陷其中,總是難以自拔。她將一個資料夾,copy到我電腦上,跟我說:這個資料夾,你幫我收著,我現在不想看到它。我看著那個story的小黃資料夾,靜靜的躺在windows的桌面上。我說:能刪的時候跟我說。

倒也忘了她這般失魂的日子過了多久。某天整理起桌面時,才記起有那個資料夾的事。傳MSN問她:可以刪了嗎?還是妳要拿回去?她說:可以暫時再放一下嗎?現在還沒想要看,但不想丟。我將它挪到桌面右下角,再讓它靜靜的待著。

再過不久,她有了新情人,在南方。兩人開始同居生活,時而到她的部落格看一眼兩人的戀情,時而問她現在好不好。等我也與情人結束戀情後沒多久,整理自己和情人的信件,電腦內的資料夾、檔案。又記起了這個資料夾。我沒再問她,那資料夾的那些信,那些文章是不是可以丟到垃圾桶,然後永久清除?連同我自己不想再開啟的那些檔案、文字,都燒成光碟,收到記憶的角落裡。

她沒再說起這事,我也再沒提起。而再次對話,是始於我的新戀情,是朋友那樣交代一聲,好跟不好,都要問候一下。

我那個寫給我人生導師的部落格情書,在分開後就關上,自己不去瀏覽,卻也不刪除。寫給後來分手的情人的情書,我一樣關上後不瀏覽,也不刪除。可總有那麼一天,會按下全選鍵,一併刪去。就好像她已刪除掉她記憶裡,那些情書的存在,而那存在,也是待在我的光碟裡,不在她的記憶中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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