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小時候不喜歡睡午覺,總覺得那是老人家做的事,被規定做著這件事,就有些不情願。尤其是上學的時候,不睡覺會被風紀股長記上一點,家庭聯絡簿上也會被標明,回家不免挨來一頓罵。大人總問:「為什麼不睡覺。」小孩總答:「睡不著啊!」可是就是會在太陽剛要西下,開始睡意來襲,小小的打了個盹。

小學的時候,習得一手好牌藝,打大老二或是撿紅點,再不然就是接龍。午休的時候,幾個坐在一塊的同學,總會趁老師在教室前方的躺椅睡著時,玩上幾回。那得小心翼翼,千萬不可發出太大的聲響,被發現了不但不是不睡午覺一事會被叨唸,在教室公開聚賭更是要不得。偶爾我們也不玩牌,拿起紙筆玩賓果,5X5的一下子五條線連出來,三十分鐘要玩好幾次,得畫好多次格子。於是有了7X7的49格、7條線,9x9的81格、9條線,11X11的121格、11條線,再多三十分鐘玩不完,於是11變成了極限。

再大一點,國中時期午覺不睡,或與同學聊天,或是拿起下午第一節課要考的國文、英文、數學、理化、地理、歷史,每天不同的下午第一節課,也就有不同的書可以K,有時候週記沒寫、作業沒交,就也乾脆趴著,以大腿為桌,好好寫上幾筆。當然也不全然那麼用功,有時還看漫畫、小說、雜誌,和那個年紀得和同學擁有共同話題的那些刊物,好讓彼此可以有更多聊不完的事情。

也不知道怎麼搞的,高中以後,開始會在課堂上無時無刻的小睡,午覺睡不飽的,下午上課繼續睡,下課後打場籃球,回家吃飽繼續睡。午覺變成一種形式,睡覺開始變成每天完成不了、完全不了的儀式,總是覺得睡不夠、睡不飽。上了班以後尤其是,尤其是那些加班回家馬上面臨要睡覺、不睡覺的抉擇,以及那些在公司要午睡、不午睡的掙扎。

辦公室裡,總是有些人睡午覺,有些人不睡午覺。不睡午覺的人,喀啦喀啦的打著字、細碎的講著電話,再不然就是滾動著滑鼠看著網路上的新聞,睡午覺的人,偶爾會發出抗議,偶爾也就索性不睡,也有時還有那呼聲大作,吵得其他人睡不著,待規定時間一到,每個人回到正軌,繼續哈欠連連的忙著,撐著撐著就可以下班了,忙著忙著就能夠回家了。等到夜半還回不了家,沒午睡的人也就痛恨自己為何不休息一下?有午睡的人,也不盡然的高興自己中午睡過覺。

開始不當上班族,開始早起後,晚上睡覺時間壓縮在六小時以內。中午閒著,也就會躺一下,睡一覺,好養精蓄銳。偶爾一小時,偶爾一路睡到天色昏黃以後。突然也就想著,能夠睡得著,午睡也是件舒服不已的事!

啊!我要去睡一下了啊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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