愛情是一種命名,迷戀是命名還來不及發生的時刻。──張惠菁《你不相信的事》

捷運上翻著這本書,很假掰的文青習慣,特別是在南方的捷運上,十分格格不入的感覺。又尤其是在我一身不怎麼文青的打扮,書就塞在滿是口袋的短褲旁,穿著夾腳拖的雙腳,黑的提醒旁人,眼前這個人是運動員。看到字的瞬間,慣性的拿出手機,打上那行字,從Plurk要轉發Twitter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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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Aug 01 Sat 2009 17:52
  • 認真

P和H,說我做事是認真的。比方說,認真寫字、認真拍照、認真待人、認真看書。被稱「認真」,還有些不習慣。那是對從小記錄在聯絡簿上的「漫不經心」、「上課不專心」的反擊,也是抹掉父母從小到大對我作事態度負面印象。除了寫字、拍照,真正認真做的事沒幾樣,可是一旦是對人,就沒有辦法不認真起來。

認真的戀愛,所以自以為是的緊抓不放,搞得遍體麟傷。認真的交朋友,有時候變成自以為是的認真。認真的學說再見,卻什麼也學不好。忽然我說:「那我不要那麼認真好了。」她們說:「還是要認真啊!你就是認真才有現在的你啊。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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媽媽提起一個她從小到大的朋友,後來嫁到台北,變成了台北人。變成台北人的意思,不是變成那種形容詞上的台北人,而是名詞上的,因為居住在台北很久,所以變成台北人。不過,那是字面上的意思。她跟我說的,其實不是「台北人」而是生活上的習慣。

她說,芒果的盛產期,有回,她訂了兩箱給A阿姨。宅急便、貨到付款,想說怎麼三四天過去,A阿姨都沒有來電說收到沒,就給她打了電話,結果A阿姨說早就吃完了。又一次,A阿姨回鄉,跟媽媽約要出去吃飯,媽媽在家等著,但A阿姨沒消沒息的,她也打了電話給A阿姨,A阿姨跟媽說她在車上,正要北返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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小學的時候,隔壁座位的男孩叫王建智,打打鬧鬧過了一整年,我很喜歡他。小學的時候,有一個女孩叫李榮珮,就算練到黑帶,我也不怕,硬要跟她幹架,但我也很喜歡找她玩。小學的時候,有一個忘記名字的女孩,只跟我,一起跟男孩玩。小學的時候,有一個漂亮的女老師叫林燕秋,不知道何時消失在眼前,我也很喜歡她,還有常常會出現的另一個男老師,很帥,也是我喜歡的老師。

國中的時候,有一個同學,玩足球架,被活活壓死,說是人工呼吸時,壓出大量的血。國中的時候,有一個很帥的男孩叫王浩漢,搬到北城唸書,後來考上成功高中,再後來也沒聽說過。高中的時候,不知道聽誰說,有個國中的同學因為騎車,來不及二十歲就車禍死掉,到現在我都還記得他的笑,有虎牙的笑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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戀人間總有一些彼此之間的用語。是彼此的暱稱,或是一些帶點小可愛的語言表情,又或者是生活的習慣、對話的方式,以及言行舉止,只有戀人才看得見的樣子。時常一閃神,便會發現自己前一個動作像誰、說話的方式是誰、打字的時候用字是誰愛用的。每個戀人的樣子不一樣,自己也就跟著改變,或者習得那些他們的習慣,一點點加一點點。偶爾太時常提起誰,就會有人問:「你還念念不忘啊?」其實只是恰好太過習慣那樣的生活方式,不小心在其他人面前表現出來而已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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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城的捷運經常是因為要到某個地點,才被拿來使用。百貨公司、觀光景點、車站,再不然就是因為他方來客,相約的定點。也有那種因為上了小摺的不收費的制度,以及天天都可攜單車入站的便利,也讓不少人拿來作為交通的工具。若非這些因素,我城的捷運倒是時常被居住在這個城的人嫌棄。

列車的行走方式,時常被拿來比喻為人生。每站都有上站的人,每站都有下站的乘客,每個人到達的地點不一樣,誰會在哪裡遇見誰都說不定。那些風景一一拼湊,就是一列捷運流動的生命。跟人一樣,每天不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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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Jul 27 Mon 2009 23:36
  • 留言

還沒有部落格前,幾乎每個網站都有留言版,供人寫意見的、給回應的、問問題的。個人式的網站服務開始後,每個人擁有與網路上其他人對話的機會,留言版就是一個對話的開始。一開始,留言版上的互動,總是客客氣氣、必恭必敬的,慢慢的有了更多因為留言而熟識、碰面的網友,留言版的內容也開始變成更為頻密的交流,再後來演變的,會是聊天、搶頭香那種,或者再更嚴重的,變成對文章的叫囂、嗆聲、打筆仗。但多數人的留言版是空盪的,偶爾小貓兩三隻,偶爾還想自己的地盤到底有沒有人來過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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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Jul 26 Sun 2009 23:48
  • 一直

這是今天在噗浪寫的一句話:
人如果一直覺得自己悲情,就會悲情一輩子。

再補幾句: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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聽樂團唱歌是一件神奇的事,鼓聲、吉他、貝斯、KeyBoard……音樂很多種,聽起來也很不一樣。十幾歲的時候,很多人就聽樂團、玩樂團,嘴上掛著「要練團」這件事,就像是很特別、很另類的事。聽樂團的,就總是搖頭晃腦的從你面前經過,也看不起你聽那些百萬銷售的音樂。身邊沒人聽團,也就沒有那種同伴的影響,可以跟著搖頭晃腦。學生時期也沒像別人生活那樣多彩,最多最多是聽著別人不大聽的、冷門的流行音樂。直到遇見B。(對,B翻轉了我大部分的世界,遇見B以前,我不是長成現在這個形狀的!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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有時候不是那麼愛說話的。人多的時候、不熟的時候,或者只是沒來由的因為對不上話,所以也就不能應答上幾句,乾脆保持安靜。喜歡一個人,大概是因為很難遇見可以理解「不想說話」的人,或者是連「只想安靜」都不知道是什麼的人。幾回在公開的場合,非說話不可的那種,漫不經心的與人應對,點頭、搖頭、大聲的笑,一來一往,十分熱絡。一抽離那個場域、對話的人一離開,竟發現自己疲累不已。

說話不只要看對象,還需要有體力。說話的內容嚴肅的需要腦力,鬼扯的需要體力,偶爾碰面聊天的要靠記憶力,還有那種不知道要講什麼,卻硬要對話的,就必須要想像力。最奇妙的說話方式,是各說各話,但在內容上還能彼此有著交集。最讓人害怕的談話內容,是你完全沒有興趣,也暗示過停止話題時的對話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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